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
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—2020年)》精神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),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制定了《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
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
2018年6月15日